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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洞头县开展了基层计划生育和卫生服务机构合作试点工作,并提出具体目标是:2008年10月底前成立大门镇计生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大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门医院)、防保站和大门计生服务站的“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北岙镇九厅村、大门镇小门村、东屏镇后寮村等村(居)建立村(居)计生卫生服务室,实施“计卫”合作服务室试点工作。
为此,该县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确定机构职责。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建立定期工作会议制度,明确乡镇、村居服务机构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二是落实服务场所。大门镇计生卫生服务中心设在大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门医院),按照温州市乡镇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设置和建设标准,切实抓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用房等工作场所的落实和装修改造,并配置必要的基本设施。村计生卫生服务室设在村卫生室,并按相关工作要求配置基本设施。
三是人员合署办公。大门镇计生技术服务站与大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门医院)、防保站合署,在大门镇计生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其中大门镇计生技术服务站选派2名人员,大门医院、防保站人员全数并入大门镇计生卫生服务中心,并实行统一运作和管理。试点村计生卫生服务室,由所在村计生服务室与村卫生室合署办公,双方人员协作开展计生技术服务工作。
四是建立运行机制。通过“计卫联手、育医结合”,建立和完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联合、协调、发展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落实计生卫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加强计生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乡镇、村居计生卫生服务机构分别按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好工作运行,开展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建立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长效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