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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依法征收赢民心
    日期:2008-11-07    来源:安吉县人口计生局    作者:周静红    
 

 

    近年来,安吉县正确处理情与法、理与法的矛盾,将以人为本理念贯穿到依法征收全过程,在提高征收兑现率的同时也赢得了民心。

    一是注意方法应民心。安吉县充分发挥人口计生部门自身力量的作用,不等不靠,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对违法生育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不仅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而且做其亲戚、朋友的思想工作,使群众明白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违法生育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说服违法生育对象主动、自觉地缴纳社会抚养费。对家庭确实困难的,采取分期缴纳和召开村民代表听证会适当减免的办法予以解决。由于在工作中,县人口计生部门始终将违法生育对象做为服务对象,不因对象违法生育而改变计生服务态度,征收工作得到了他们的理解。

    二是公平征收顺民心。安吉县人口计生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人口学校、政(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使群众明白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执法主体、依据、行为、程序、文书“五规范”。违法生育一经发现,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标准,杜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厚此薄彼现象。对违反生育政策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同时,严格落实党政策纪处分。严肃、公平处理违法生育案件,在群众产生强烈的震慑,提高了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增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三是奖惩并举得民心。在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的同时,安吉县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和各种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并通过召开民主恳谈会等途径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增强计划生育政策的感召力,使计划生育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