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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表明,出生人口性别比已经升高到119.92,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上升了8.5个百分点,严重偏离了正常值(106)14个百分点,其中一胎性别比为107,二胎性别比为151.9,三胎性别比达159.4。不仅农业人口中出生人口性别比较高,非农业人口的出生性别比也呈升高趋势。有5个省的出生人口性别比高达130以上。一些省份不但二胎、多胎的性别比升高,一胎性别比也出现偏高的态势。
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经济、文化、社会诸方面的因素。在许多农村地区,生育男孩是重体力劳动和传统生活方式的需要,同时,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尚不健全,农民有后顾之忧等,这是产生男孩偏好的经济基础;传统文化中养儿防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男尊女卑、只有男孩才能传宗接代等传统生育观念一直延续并影响着人们的生育行为;社会性别不平等的种种现象在现实社会中刺激人们产生“男孩偏好”的情结。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直接原因,是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及溺弃女婴等。从亚洲各国普遍出现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现象来看,这是许多国家的共同现象。
为了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2003年开始启动关爱女孩行动,以此为载体,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在全国形成关爱女孩的浓厚氛围,通过全面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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