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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孕药具市场如何管理与服务?
    日期:2004-02-17    来源:    作者:省人口计生委    
 

    (1)市场管理:根据省药监局、省计生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避孕药具零售管理的通知》(浙药监字[2003]20号)精神,决定对我省已从事避孕药具零售、但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专营或兼营单位,实行备案管理。

    2备案管理:申请避孕药具零售单位,凭《营业执照》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到当地药品监管部门领取《浙江省经营避孕药具备案表》,先送当地计生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再由申请者报当地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药具零售。

   3有偿供应:使用高档药具可到药店或市、县(市、区)计划生育指导站等正规渠道购买。浙江大加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可以批零供应各种避孕药具、医疗器械及保健用品,联系电话:057188994899

    浙江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热忱为各相关单位和广大育龄群众服务,单位地址:杭州市万塘路256号省计划生育综合楼,咨询电话:057188864211